小學教育教學知識考點精髓:小學教育的歷史及發展
- 時間:
- 2019-03-01 09:27:55
- 作者:
- 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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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教師資格網
小學教育又稱為初等教育,是學制中的第一個階段的教育,教育的對象一般為6-12歲的兒童。小學教育是基礎教育,是對全體公民實施的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識的教育,是培養公民基本素質的教育。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識一般包括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兩部分。
二、小學教育的特點
小學教育作為教育的一般特點之外,還具有自身的特征。
全民性:廣義講小學教育必須面向全體人民,從狹義上講小學教育必須面對全體適齡兒童。
義務性:義務教育是國家用法律形式規定的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一定年限的普及的、強迫的和免費的教育。
基礎性:小學教育的基礎性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
小學教育是社會發展的基礎
小學教育個體身心發展的基礎
小學教育中課程內容的設置具有基礎性
全面性:小學教育的全面性主要指向兒童進行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的教育,通過提高兒童的身心素質,并培養兒童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質,使其具備國民應有的一些基本素質,為他們進一步深造提供條件。
三、小學教育的任務
小學教育的根本任務就是打好基礎,即要求學好語文、數學,打好讀、寫、算的基礎;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①根據童年期兒童的生理發展水平,對學生進行適度的系統學習,避免過度疲勞和過度緊張,學習活動的設置要符合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
②培養小學生有目的、有順序地進行觀察,引導兒童從知覺事物表面特征發展到知覺事物的本質特征。
使小學生的有意注意得到發展。
逐步發展邏輯思維的能力
③培養小學生對學習的興趣
并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④培養小學生道德認知能力
四、我國小學教育的發展
1.古代小學教育
在中國古代社會,一般將8-15歲兒童的“小學”教育階段稱為“蒙學”,對兒童進行啟蒙教育。
我國古代對童蒙教育十分重視,殷、周時期,就出現了為貴族子弟設立的小學。春秋戰國時期,隨著私學的產生,民間也開始出現了對兒童進行啟蒙教育的機構。
宋元時期是我國古代蒙學發展的一個重要階段,在全國城鄉都設立了不少蒙學,推崇“尊孔崇儒,倡導佛道”
《三字經》、《百家姓》和《千字文》(基本常識和做人道理)是流傳最廣泛的蒙學教材,俗稱“三、百、千”
蒙學教育的基本內容包括初步的道德行為訓練和基本的文化知識技能學習。
2.近代小學教育
(1)1878年我國近代小學教育的創始人張煥倫創辦了上海正蒙書院,揭開了我國近代小學教育改革的序幕
(2)清末(1902年),統稱為《欽定學堂章程》(以日本的學制為藍本),又稱壬寅學制,以此來規范各級各類學校。壬寅學制規定兒童從6歲起人蒙學堂(4年),10歲入尋常小學堂(3年),13歲入高等小學堂或是簡易實業學堂。
(3)1904年清政府公布了《奏定學堂章程》(以日本的學制為藍本),又稱癸卯學制。
該學制規定蒙養院是幼兒教育機構,招收3~7歲幼兒。兒童7歲人初等小學堂,接受5年的小學教育。癸卯學制規定的小學教育階段與現代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吻合。課程有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字、算術、歷史、地理、格致、體操等。
(4)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教育部頒布了壬子癸丑學制(以日本的學制為藍本),規定初等教育段分初等小學堂和高等小學堂兩級共7年,法定入學年齡是6周歲。
在中國近代,伴隨著小學教育的制度化,小學教育的義務教育性質出現。
3.現當代小學教育
(1)“新學制”——“六三三學制”規定的小學教育
1922年的“新學制”規定小學年限為6年,分為初級小學(4年)和高級小學(2年)。
(2)國民政府時期的小學教育——基本沿襲“新學制”,依時事變化
(3)新中國的小學教育
① 1951年《關于改革學制的決定》
原有學制中規定初等學校(小學)修業六年并分為初高兩級的辦法使廣大的勞動人民子女難以受到完整的初等教育。
小學的修業年限是五年,實行一貫制,取消初、高兩級的分段制。入學年齡以七足歲為標準。
② 1978年以來的小學教育
小學招收6-6.5歲的兒童入學,學制為6年(也可以繼續五年一貫制的試驗)。
我國當前小學教育的特點: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尤其重視義務教育,辦學體制多樣化,教師隊伍建設日趨完善、課程改革不斷得到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