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考試有哪些要求?
- 時間:
- 2018-12-20 12:27:48
- 作者:
- 姚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甘肅教師資格網
語音標準程度—即聲、韻、調準確。
詞匯語法規范程度—避免方言詞匯
自然流暢程度—不卡殼,不重復,不帶口頭禪,語意連貫。
缺時扣分:
(1)應試人應操作計算機不熟練而耽誤時間,空缺6秒可以不計為缺時,從第7秒開始計算缺時時間。
(2)在命題說話過程中,長時間停頓、失語(超過6秒開始累計缺時)
(3)在命題說話過程中,由于準備不充分,難以繼續而終止說話。累計缺時每20秒扣1分,以此類推,扣完6分為止。說話累計不足30秒(今30秒),扣40分,即命題說話項成績為0分。
朗讀文本:
多人共用一篇說話稿;在說話過程中多次重復或大段重復相同話語。(內容雷同2分30秒,成績為0)
無效語料:
說話過程中,不斷重復相同語句,大量使用“啊”“嗯”等語氣詞代替正常說話內容。(累計占時每20秒扣1分,以此類推,扣完6分為止。有效話語不滿30秒(含30秒),扣40分,即命題說話項成績為0分。)
離題—說話內容明顯離題扣1分,嚴重離題視程度扣2-3分。完全離題導致說話內容全篇無效,扣40分,即命題說話項成績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