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教師資格證武威市春季認定公告
- 時間:
- 2019-04-16 13:41:36
- 作者:
- 朱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甘肅教師資格網
一、認定范圍
1.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我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武威市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在武威市的中國公民申請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可報名參加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各縣區教育局認定。
2.港澳臺居民持我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我市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在考試所在地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二、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4月26日8:00——2019年6月26日18:00。
三、現場確認時間
2019年6月12日8:30——2019年7月12日18:00。
四、現場確認地點
武威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市教育局窗口。
五、現場確認需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進行現場確認應攜帶以下資料:
1.二代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原件。
2.戶籍證明材料:(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證明原件;(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3)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的,提交我市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3.《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當次有效,由縣級以上醫院出具,體檢表請下載附件2。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要求以各縣區教育局的公告為準)。
4.近期免冠二寸證件照1 張,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須提供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6.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申請人可提前通過認定機構向甘肅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7.2015年秋季學期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應的教師資格,需提供在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教育學、心理學成績,教材教法課程成績,教育實習成績證明需從檔案部門調出復印,且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才有效)。
8.其他補充材料。(以下材料將在申請人網報時通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進行比對,比對成功的,無需現場提供 ;比對不成功的,須現場提供。)
①學歷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港澳臺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②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六、注意事項
1.申請人網上填報的信息須真實有效。網報信息正式提交后無法修改,請慎重填寫,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同一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2.申請人應據實填寫《個人承諾書》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
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個人承諾書》可在網報界面下載打印,申請人本人簽字并拍照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3.應屆畢業生在 2019 年 7 月 10 日前能夠確保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程序進行網上申報,在規定時間未取得和現場確認規定時間未提交畢業證書的,認定機構將無法予以受理,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現場確認通過的申請人員于現場確認截止15個工作日后在武威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教育局窗口領取證書及有關材料。若因中國教師資格網或省教育廳調整時間,武威市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將隨之調整,具體安排請關注武威市教育局網站。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事項咨詢電話及公告發布平臺參看附件1。
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935-2298148
武威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